
资阳观察 万可枫
课间追逐打闹时的意外摔倒、铅笔误伤同学引发的赔偿争议、中学阶段易发生的校园欺凌等涉及未成年权益保护的问题,被法治副校长筑起一道守护屏障。
乐至县石佛镇太来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是乐至法院民二庭庭长官远胜,小学阶段学生常因认知不足,将一些侵权行为误认为“小打小闹”,“比如课间用铅笔戳伤同学眼睛、追逐打闹导致摔倒受伤,校园欺凌等情况时有发生,后续往往引发监护人索赔纠纷,其中往往都涉及侵权行为的发生。”
此前,太来小学校内学生李某与张某在操场打闹,推搡中李某摔下滑梯导致左小臂骨折,李某家长将对方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官远胜组织当事人多次调解,并耐心释法明理,促成学生家长之间达成和解,更借此开展现场普法,将《民法典》里关于学校、张某家长所应承担的责任一一讲解清楚。
看似小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实则变相损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法治副校长及时介入,不仅将责任、赔偿金等一一厘清,更重要的是起到警示作用,从根源上杜绝此行为再次发生。“让做出伤害的学生了解,这种‘开玩笑’的行为如果造成对方身体上的伤害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从而引导学生按照规则行事,避免其成长过程中潜在矛盾的发生。”官远胜介绍。
对中学的学生来说,法制教育更注重关键年龄节点的风险防范与权益保护。13-16周岁的中学生正处于刑事责任年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早恋引发的纠纷等问题相对突出。“在县乡学校,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安岳中学法治副校长凌颜丽,也是安岳县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她介绍,为破解这一难题,当地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教体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选派123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县乡学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还在全县15所学校设立“070(零欺凌)反校园欺凌法官信箱”,法院定期开箱查看,及时回应学生反映的校园欺凌问题与法律困惑。
此外,中学生处于叛逆期,易与父母、朋友产生矛盾,且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部分学生因此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障碍。为此,法治副校长联合学校一起开展“法治+心理”双辅导,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帮助学生疏导情绪、化解人际关系矛盾,实现法律守护与心理关怀的双重保障。
“法官进校园,实际上是司法触角的延伸。”官远胜介绍,把专业司法服务前置到未成年人成长一线,既能化解显性矛盾,也在校园内为学生筑牢隐性法律防线。
据了解,目前,全市法院共派出25名法治副校长入驻校园,覆盖小学、中学不同学段,通过“案例普法+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的多元服务模式,持续为未成年人构筑起集法律保护、行为引导、心理关怀于一体的安全成长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