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是“一罚了之”,资阳消防一案例入选全国典型

2025-09-19 16:24: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蜀丹

资阳观察 万可枫

人流量密集的广场,路边违规搭建的集装箱便利店占用了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如何罚?才能既起到惩戒作用,又能发挥教育的目的?近日,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一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例入选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全国“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为基层消防执法提供了参考。

2024年5月24日,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某超市占用广场消防车通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广场东侧违规搭建了一处面积约30平方米的单层集装箱式便利店,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向涉事物业管理公司及便利店经营者胡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涉事物业公司以“便利店系租户自行搭建”为由推卸管理责任,便利店经营者也声称“物业没起到提醒的义务”而互相推诿,拒不履行整改意见,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于2024年8月2日分别下发并送达了《代履行决定书》。

“按照消防执法的既定程序,面对此类拒不整改的情况,我们可以依法直接罚款,并强制执行违章建筑拆除措施。”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但是,如果直接采取“处罚+强拆”的方式容易引发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难以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于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法人员多次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便利店经营者胡某进行面对面沟通。

“我们知道拆店对您影响大,但安全问题确实不能含糊。”“消防车道不能改到旁边吗?这旁边就有路。”沟通中,胡某因对专业法律法规了解比较片面而产生一些误解。执法人员带着专业的法律法规文件,向胡某一一解释关于消防车通道的要求与规定,“这条消防通道的位置与宽度是经过层层测量选址决定的,不能随意更改。”

“我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新场地,夏天天热也不太好请装修工,可以多给几天时间吗?”胡某逐渐松口,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支队与胡某达成代履行执行协议,并给予了胡某一定时间。最终,胡某在约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为确保万无一失,待物业与胡某选好便利店新地址后,执法人员还带着商铺的建筑图纸、消防竣工图赶到现场,测量疏散通道宽度、检查消防设施配置,帮助胡某确认新地址不占用消防通道。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有两个方面。”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街区、广场等处临时设置集装箱式小型商店,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涉及主体多、整改难度大。本案件不仅向当事人耐心普法宣法,也针对拒不改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代履行,展示了消防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

另一方面,本次案件处理得到了各方理解和支持,为基层消防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式,也向社会传递了执法不是简单“一罚了之”的理念——消防执法既要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安全隐患零容忍,也要兼顾当事人合理诉求,尽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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