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资阳观察 黄芯榕)9月30日,资阳市检察机关举办首届办案故事讲述会。一个个真实案例,一段段亲历性讲述,既有刑事检察突破“零口供”、成功追诉追捕,也有公益诉讼守护“矿山”、监督履行生态修复;既有数据织网破案的创新探索,也有民事检察和解的“枫桥经验”;既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铮铮铁骨,也有全力给予司法救助的默默温情。

“高达620万的惩罚性赔偿金,罚还是不罚?”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曾星抛出了一个选择题。年近八旬的刘婆婆,因长期受病痛折磨而开始服用一款未经批准的“九龍中药丸”,想到长期服用该药,需要不少药钱,没有收入来源,刘婆婆铤而走险,决定“以药养药”。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共获得价款62万余元。经查,“九龍中药丸”中检测出双氯芬酸钠等化学药成分,长期服用可能会影响患者身体健康。因此,刘婆婆依法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即125万多元的刑事罚金外,还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需赔偿价款10倍,也就是高达620多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综合作案动机、实际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曾星认为高额刑事罚金已能让张婆婆一家“痛到不敢再犯”,主张不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并召开公开听证会。该决定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予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了路径参考,避免了一刀切的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一次看到小尹的奖状,它挂在破败的墙上,第二次看到这奖状,它被压在倒塌的房子里,第三次看到了这奖状,它和小尹一起住进了新家。”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的谭璐讲述的《换了位置的奖状》,让现场观众为之动容。某村尹某因车祸致残,一家四口都是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面临因此前治病导致欠债背后的生活难题、巨大打击后孩子的心理问题、即将倒塌的房子背后的住宿问题三大难题。经过检察机关多方沟通,落实了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生活救助+心理救助、治标+治本的三个方案。
“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更新办案理念,推动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培育和提炼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意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资阳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保障。”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皓说道,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